1.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2.配合有关政府进行安全检查。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 3.严格依法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批准并加强监督检查。 4.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入现场进行检查,查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对事故隐患进行处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和器材进行处理,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等。 5.接受监察机关的监督。6.建立举报制度。 7.制定有关奖励制度,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8.配合地方政府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9.事故报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10.积极支援事故抢救。11.组织事故调查。 12.事故信息发布。 13.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 |